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|
发布者: 发布时间:2019-09-10 17:10 浏览次数: 次 |
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(以下简称推免生)工作,根据教育部相关通知和学校统一部署,结合学院实际,特制定本推荐管理办法。 一、推免生工作基本原则 为切实保证我院2020届推免生工作在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下进行,学院成立2020届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(见附件1),对我院2020届推免生工作进行统一领导。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集体决策的原则,并制定明确的推荐标准和推免审核办法 二、推免生指标和参加审核人数 1. 对学校分配到我院的推免生指标,按照“公平、公正、公开”的原则,根据各专业学生人数及相关分配指标,分配至我院2020届本科各专业(见附件2)。 2. 根据各专业推免生指标的150%确定参加推免审核的入围人数(见附件2)。 三、推免生推荐条件 1. 我院各专业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; 2. 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本专业排名的前50%; 3. 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; 4. 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; 5. 品行端正,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。 6. 在同等条件下,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、参加志愿服务及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优先。 四、破格推免生 申请破格推免的学生应在9月11日前提交申请及有关成果、奖励证明原件等材料,学院审核后提交教务处。 五、推免生选拔审核办法 推免生选拔审核按照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7年3月20日制定的《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》(附件3)进行。 六、推免生审核具体安排 1.我院2020届本科生推免选拔审核工作在2019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21日进行。 2.我院择优确定的推免生名单于2019年9月18日之前在学院网站公示。 3.我院于2019年9月19日之前向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2020届我院推免生名单。 4.我院于2019年9月20之前向学校教务处上报推免生名单及推免生信息表。 本管理办法由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负责解释。若之前学院制定的相关规定的内容与此管理办法发生冲突,以此管理办法为准。
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9年9月10日 附件1: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.doc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