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评选2016-2017学年度中天建设助学金的通知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发布者:姜宗显 发布时间:2016-11-17 16:46 浏览次数: 次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关于评选2016-2017学年度中天建设助学金的通知 学院各年级本科生: 根据《“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天建设助学金”管理办法》,学院决定评选2016-2017年度中天建设助学金。 一、评选要求 1.参评资格: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 2.评选条件及要求参照《“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天建设助学金”管理办法》。 3.名额分配。
二、工作安排 1.11月22日21:00前,学生提交书面申请,班级资委汇总后交各年级辅导员。 2.11月25日前,年级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评审。 3.11月25日—28日,公示。 特此通知。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6年11月17日 附件: “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天建设助学金”管理办法 一、助学金名称 “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天建设助学金”。 二、资助范围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。 三、受资助学生应符合的条件 1、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、为人诚实、尊敬师长; 2、热爱专业,学习勤奋、勇于创新、成绩优良; 3、理论联系实际,团结同学、沟通协作; 4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积极; 5、身体健康,体育达标; 6、学习态度认真,刻苦勤奋,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。 四、奖助金名额及分配 具体评选名额和金额分配如下:(每年)
五、评选原则及办法 1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。 2、以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(试行)》(下简称《评定办法》)和《“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天建设助学金”管理办法》(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为基本依据。 3、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学生工作组负责本项助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,并具体组织实施。 4、由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具体负责助学金的组织评定工作,每年10月份,向学生发布“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天建设助学金”的申请公告,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,11月份由年级辅导员组织开展评定工作,并将年度学科平均成绩和社会实践活动评定结果在班上予以公示,公示无异议则确定评定结果,并报学院审核。 5、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负责汇总以上获奖助人员的名单,获奖助人的申请表、学习成绩或学业情况证明等相关材料报学工组备案。 6、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每年十二月前举办“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中天建设助学金”的颁奖仪式。 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