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4-2015学年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 |
发布者:马志凤 发布时间:2014-09-26 13:51 浏览次数: 次 |
各系: 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》(校研[2014]11号)的文件精神,按照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4-2015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,我院特制定2014-2015学年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,具体内容如下: 一、申请对象 1.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; 2.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(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); 3.强军计划、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(2014级少骨研究生的学业奖学金仍采取冲抵学费的方式,故此次不在参评范围内); 4.按照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学生注册管理办法》办理注册手续,具有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,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。 5.本院2014级在籍研究生(不含委托培养生、联合培养生、少骨研究生)。 二、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1.博士学业奖学金,奖励标准为10000元/年/生。 2.硕士学业奖学金,奖励标准为:一等学业奖学金10000元/年/生,二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/年/生,三等学业奖学金4000元/年/生。 3.硕博生(硕士阶段)、硕士免推生、保返(不含少骨)研究生和强军计划研究生原则上在第一学年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,从第二学年开始统一参加评定;硕博生(博士阶段)获得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。 三、评定原则及办法: 奖学金的评定本着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进行。具体工作安排如下: 1.成立学业奖学金评定小组,制定适合本院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细则,并上报学校备案。 2.各系按如下要求认真审查奖学金申请资格:
四、评定小组 组长:李振环、毛勇杰 组员:杨新华、熊世树、张伟、高荣雄、邹志云、马志凤、骆晶、程建国 五、评定时间及程序 1. 申请者根据学院下达学业奖学金指标,按照2014级研究生录取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各自获得学业奖学金等级,于2014年9月29日17:30前将填写好的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》(此表需正反打印)以班级为单位交到研工组,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,详实填写。 2.奖学金评定小组根据学业奖学金申请对象的条件、资格、材料进行严格审核,对档案及注册情况严格审查,评定结果在院网公示。 3.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,必须签订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》(以班级为单位到研工组领取),明确各自的基本权利和义务,经各方签字后交各研究生院办公室盖章后,协议各方存档备案。
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六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