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5年度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通知 |
发布者:李彬 发布时间:2015-03-26 10:16 浏览次数: 次 |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,激励广大青年学生自立自强,奋发成才,在青年学生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、不畏困难、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,我院开展2015年度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自强大学生标兵评选活动 一、参评条件: 1.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全日制本科生; 2.思想积极向上,品格优良,生活态度端正,乐观开朗,乐于助人,为学校、社会做出积极贡献; 3.在个人的成长经历中,勇于直面困难,自强不息,努力解决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问题,具有可以作为全校同学标榜学习的自强事迹。 二、参评方式: 1.自主报名 1)从各班班级资助委员处领取报名表,并了解整个评选活动; 2)填写报名表并于3月30日之前,将报名表提交至8栋404李鑫或11栋106陶婵娟处;或直接将电子档发至邮箱443224802@qq.com; 2.班级资助委员推荐 1)各班级资助委员有2个推荐名额; 2)各班级资助委员综合班级同学意见,推荐具有自强自立精神的同学报名参加活动,并在其报名表上注明班委的姓名和推荐理由; 三、评选流程: 1.初级评选 1)由资助辅导员和各年级辅导员组成评选小组; 2)根据资助委员会助理提供的参考意见,从材料中评选出15位同学,作为候选人参加公开展示环节; 3)初选结果将进行公示,如对评选结果有异意,可联系资助辅导员。 2.公开展示 通过初审的15位候选人可采用PPT、DV等形式在全院同学代表面前展示自己的事迹,每人5分钟。评选结果由观众投票、评委打分、网投得分三部分共同决定。 四、荣誉及奖励: 1.公开展示环节总得分前10名同学将被授予“ 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2015年度自强标兵”荣誉称号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 2.获得院十大自强标兵的人,将获得“ 2014-2015学年自强大学生奖学金”(本年度加权平均成绩满足自强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)。 3.公开展示得分排名前6的同学将有由院系推荐参加“ 2015年度校十大自强标兵”的评选。 4.获得校十大自强标兵荣誉称号的同学,将会获得“ 2014-201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”(本年度加权平均成绩满足自强大学生奖学金评选标准)。
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 2015年3月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