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研〔2012〕28号)的规定及研工部下发的《关于做好2012-2013学年研究生兼任助理工作的通知》,结合我院具体情况,制定水电学院2012-2013年度研究生学业助学金分配方案如下。
一、资助范围
1、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研〔2012〕28号)的规定及本学年度的具体情况,2012-2013学年学业助学金资助研究生为:2008级直博生、2009级博士(主校区)、2010级博士、2011级博士、2012级博士、2010级硕士(学制为2.5年及以上)、2011级硕士、2012级硕士。
2、委托培养研究生、定向培养研究生、联合培养研究生不能应聘助理岗位,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博士研究生不能应聘助理岗位。
三、岗位设置
根据学校关于研究生助学金发放精神,结合我院实际情况,本学年,在我院设置助研、助管岗位研究生助学金。
四、资助原则及办法
(一)非定向博士生
1、本学年度我院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的发放范围为2008级直博生、2009级博士(主校区)、2010级博士、2011级博士、2012级博士。
2、根据《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研究生学业助学金管理办法》(校研〔2012〕28号)的规定,本学年度我院非定向博士研究生的学业助学金为每人15000元/年(每年按照10月计发)。
3、按照相关规定,公派联培生、校际联培生在国家、学校批准资助的出国(境)留学(在外联培)期间内,不再享受校内学业助学金。
(二)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生
1、总体原则
自2012年9月起,凡是在校的全日制非定向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符合资助条件的,原则上均可通过“三助”岗位获得不低于每人4000元/年(每年按照10月计发)的学业助学金。
2、助研岗位的设置原则
我院非定向硕士生从事助研工作均有享受助研金的资格。由导师根据科研需要聘用,聘期一学年,平均资助津贴为400元/月。
3、助管岗位的设置原则
由学院各行政部门申报岗位需求,面向全院学生选择聘用,聘期一学年。用人部门有权聘用、考核、辞退助管。助管岗位在助研岗位的基础上学院再给予250元/月的资助津贴。
(三)非定向专业型硕士
1、自2012年9月起,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中免试推荐研究生设立“一等奖助金”,“一等奖助金”的学费与该生所缴纳的学费数额一致。
2、自2012年9月起,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设立“二等奖助金”,“二等奖助金”的资助金额原则上为每生每年4000元,资助对象为推免生之外的专业型硕士研究生。
3、全日制非定向专业型硕士研究生通过“三助”岗位获得相应资助。
五、岗位职责和考核
(一)助研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
1、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学术规范、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研究生培养的各项规定。
2、按时完成导师布置的学习、工作任务,按照研究生院、学院的有关管理规定接受导师的考核和管理。
3、导师考核不通过的学生,由导师在当月10日之前提出,经研究生教务科和学工组审议后,确定是否扣减该生当月资助金。
(二)助管的工作职责和考核办法
1、负责各部门办公室的日常事务,如办公室清洁卫生的打扫、办公室值班、电话的接听、接待并处理来访学生的事物等;
2、起草并发布相关通知到学院主页,文件和材料的整理及发放,通过电话等工具及时将学校和学院的相关通知下达到各个班级;
3、协调、组织学院的各项文体活动;
4、完成办公室老师布置的各项任务。
5、助管的考核由聘用部门组织,考核不通过的学生,由聘用部门在当月10日之前提出,经研究生教务科和学工组审议后,确定是否扣减该生当月资助金。
六、附则
1、本规定由水电学院负责解释。
2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水电与数字化工程学院
二○一二年十月十日